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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赛评奖

赛区设立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等奖项。其中,一等奖获奖比例不超过赛区核定有效参赛(按照作品名称所声明的内容完成了主要设计功能,并提交了完整、规范的设计报告、作品视频及其他资料)队伍总数的20%,二等奖不超过25%。

全国总决赛设立一等奖、二等奖及三等奖。其中,一等奖获奖比例不超过全国总决赛参赛队数的15%,二等奖不超过30%。全国总决赛还设立最佳创意奖、最佳工程奖等独立奖项,各独立奖项不超过3项,也可空缺。此外,大赛还将设立优秀组织奖等奖项。协办企业可独立设立企业特别奖(企业杯),在大赛评审的框架下,推选产生获奖队伍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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